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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阜宁61贪官吃空饷

作者: 空谷幽兰时间: 2014-01-02 20:11阅读: 收藏评论在线投稿
  近来,著名爆料人周筱赟先生在凯迪网对阜宁县委县政府2009年以政府发文形式将61名刑满释放的原政府官员在事业单位重新入编这一惊天丑剧进行了公开爆料,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强烈反响,引发了多种社会舆论。作为一个正义的阜宁人,我们感谢周筱赟先生仗义执言的大无畏精神,更感谢他为阜宁人民做了惩恶扬善的英勇先锋!欣赏了周筱赟先生的精彩爆料,我们不禁想问:“大批因受贿罪入狱的刑满释放官员竟然能在阜宁的相关事业单位冠冕堂皇地公开入编,还是以县政府公开发文的形式,谁在导演新时代阜宁官场现形记的惊天丑剧?当时以王锦胜书记为首的县委县政府是一群什么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阜宁的官老爷们公开或不公开干下的丑事是否仅此而已?丑闻曝光至今为何还没有令百姓信服的公开调查处理意见和结果?那些身居要位的官方监督者们究竟在干什么?他们拿着广大纳税人的钱财究竟是干什么吃的?”
  仅鉴于这些贪官的重新入编,阜宁县委县政府的做法及被爆料后的荒唐回复,就不禁让人齿冷、心寒!新的《国家公务员法》于2006年就已公开颁布实施,而阜宁县委县政府为这些贪官们重新入编的政府红头文件是在2009年颁发的,阜宁当局对周筱赟先生的网上公开回应却还在恬不知耻地说,他们的行为是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的!对于这样的事就连我们这些半法盲的百姓都觉得实在不可思议,更实在不明白,通过层层严格选拔制度选出的这些“精通国家政策法规的阜宁的公务员们”,是依据《国家公务员法》的什么上位法作出他们所发这一政府公文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科学判定的呢???
  首先,作为受贿入罪的官员,他们的道德品质是什么样的,他们的政治素养以及价值观念又是什么样的?这样的一批人还有什么资格在事业单位入编?其次,为他们发文入编的阜宁县委县政府大员们这样做置《国家公务员法》于何地?又置阜宁百万人民的根本利益于何地?要知道国家法律可是代表全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神圣人大代表们严肃制定的啊!!!再者,人员在事业单位入编至少必须经过人事局、监察局、人社局这样一系列机构的严格审核,然后对社会公示才能通过的吧?阜宁的这些神圣职能部门当时对这些劳改释放犯们是如何审核的呢?他们有没有真实意义上的对社会公示?如果公示了,又是怎么通过百姓监督这一关的呢,是他们对阜宁的善良百姓们下了迷魂汤,还是阜宁的广大百姓过于感动于这些受贿犯们的光辉事迹而大发慈悲了呢?更重要的是,将这样一大批的因受贿入罪的刑满释放官员在事业单位重新入编,还应该不完全是上述这些部门有权限决定的,所以阜宁县委县政府运用了政府公开发文的形式,而颁发这样惊人的荒唐文件,至少应该通过阜宁县常委会决议才行的吧?此时我们不禁想问,阜宁的这些常委们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做出如此“英明决议”的呢?谁又是“这一伟大英明决议”的幕后总导演???至此,我们尤其更想追问的是:“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是否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是不是就完全依赖群众和网络?在群众力所不逮之时,手所不及之地,各司法机关、地方人大及其各相关专门机构在干些什么?相关的各上级主管部门又在干些什么?他们有否玩忽职守?有否渎职?更有否故意包庇甚至伙同从中收益呢?”
  更何况,就我们这些消息不灵通的阜宁普通百姓所知,阜宁这些官老爷们导演的丑剧远不止此,实是到了罄竹难书的地步!!!斥巨资建造山寨版“中国馆”、山寨版“悉尼歌剧院”,蜚声中外;“三无”超标政府办公大楼名动《焦点访谈》;比肩日本银座的不可告人的城南A座更是深藏玄机;以锦仁村“六.二一”强征强拆为代表的官警匪联合暴力抗法在阜宁大地上愈演愈烈......
  面对这样的地方政府,阜宁百姓的血已寒;面对这样的地方官员,阜宁百姓的泪已干;面对这样的吏治,阜宁百姓心已颤!!!面对比比皆是的阜宁政府暴力抗法,各级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形同虚设甚或助纣为虐、为虎作伥,阜宁百姓更不知情何以堪!!!阜宁大地为何这般暗无天日?阜宁百姓何辜这般水深火热?阜宁正义何甘这般听任愚弄?真不知阜宁这一出出精彩的“新时代官场现形记”要上演到哪年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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