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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权利

作者: 我心依旧时间: 2013-10-22 22:59阅读: 收藏评论在线投稿
  又到了休息日,那些刚来的实习生倒是舒服,休息了,据说是和上头谈判好了,条件之一就是法定休息日全休,让人不禁感慨:现在的孩子,权利意识不低啊!

  想起有一次开家长会,那校长说:现在的孩子了不得,处处跟你讲权利,义务却是闭口不谈的。学校没班主任老师开的出门证不允许寄宿生出门,有次俩女生强行闯门禁,门口保安不放行,其中一个女生就说 “ 我有我的自由,你敢碰我,我就告你非礼”,你叫我们保安怎么办!让她们出去了万一有点什么,谁负责 ……

  家长们听得哄堂大笑,笑容里有多少内涵却是哑巴吃饺子~各自心中有数吧!

  前两年儿子有次也跟我提【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着。呵,你有保护法,我还有义务律呢,更别提我的“家长法”了!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了,好歹也学过几天政治,你就算把那法都背下来我也不怕说不过呀!被我言语敲打了一回, 吃一堑,长一智,上次回家说到低一年级某同学举报学校违规占用星期六上午上课,校长挨教育局批后开会发火“要让我查到是谁。。。。。。”,儿子已是语气平静,我笑:以后别带手机了,你们校长要严查了。儿子说:我又不瞎摆弄,他还能搜我身?

  这些孩子呀,社会经验太少了,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就说那些实习生吧, 别说权利和义务是连在一起的,就算没关联,那权利很多时候也是人家给你才有,特别是在受人管时,哪里是想享受就能享受的?自然,你可以主张你的权利,碰得满头是包时,你的权利就只有忍,除非你不想干了!换单位可以呀,天下的老鸦也许不一般黑,但你确定那绝品不黑鸦你有本事抢到?

  话说回来,年轻,还是有权利的:张扬,只别张狂;勇敢,但别鲁莽;有个性,却别叛逆,甚至,年轻,本身就是权利,可以选择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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